1.向鄉公所申請低收入戶證明。
2.攜帶證明到校交給總務主任。
3.確認後即可獲得學雜費全額補助,於當年度不需繳交學雜費。
4.本項補助不會給予金錢給貴子弟或是家長,僅是代繳學雜費。
1.告知導師為何要申請此項補助。
2.請導師協助填寫申請單。
3.申請單填寫完畢後與相關證明文件交給總務主任。
4.經教育儲蓄戶管理委員會開會後決議是否補助,以及依照實施辦法決定補助金額。
5.補助款項會交由貴子弟帶回或通知貴家長到校簽收。
1.通知導師並告知原因。
2.導師彙整名冊交至總務處。
3.教育儲蓄戶管理委員會開會討論是否符合補助資格。
4.審核通過後,本學期無需繳交學雜費,由教育儲蓄戶代繳。
5.本項補助不會給予任何實質金錢。